男子在沅江非法電捕魚20余公斤,后果很嚴重!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十年禁漁”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區關于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部署,鼎城區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開展打擊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
2020年6月30日,鼎城區漁政監督管理站向鼎城區公安局移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線索。
鼎城區公安局牛鼻灘派出所受理該案件后,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經初步偵查證實,2020年5月26日17時許,梅某良(男,37歲,武陵區蘆荻山鄉人)在常德市武陵區康家吉至二廣高速沅江河段用自制電捕魚工具非法捕魚10公斤;2020年6月29日17時許,梅某良在武陵區蘆荻山鄉與鼎城區牛鼻灘鎮芷灣沅江河段用自制電捕魚工具非法捕魚11.5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梅某良因在沅江禁捕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鼎城區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鼎城區公安局 王建軍 余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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