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又吸毒,癮君子二進宮獲刑六年六個月
吳某某曾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豈料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重操舊業。近日,湖南省安鄉縣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販賣毒品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8月19日至22日期間,吳某某通過微信轉賬及線下交易的方式,六次販賣毒品海洛因給黃某。在毒品交易的同時,吳某某與他人在出租屋內吸食麻古和冰毒。同年8月23日,吳某某因吸食毒品,被常德市鼎城區公安局決定強制隔離戒毒。
另查明,吳某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出獄后,吳某某沒有正當工作,長期與之前的“毒友”混在一起,于是鋌而走險重操舊業。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某違反國家機關法規,向他人多次販賣毒品海洛因,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吳某某對販賣毒品罪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吳某某曾因販賣毒品罪被判過刑,是毒品再犯,依法從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安鄉縣人民法院 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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