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傾情調解,助力小企業經營
安鄉縣某鋼構彩瓦廠是安鄉縣大鯨港鎮工業園內的一家本地小企業,主要經營鋼構、彩瓦、泡沫等建筑材料。2018年,安鄉縣下漁口鎮居民潘某某為安鄉某紙廠搭棚,向安鄉縣某鋼構彩瓦廠購買了板材、彩瓦等建材,給付了部分貨款,尾款還欠51973元。2019年,鋼構彩瓦廠向潘某某催討尾款,潘某某于2019年2月3日在鋼構彩瓦廠的賬上親筆寫下了“尚欠51973元,潘某某紙廠用,2019年還清”的承諾。之后,鋼構彩瓦廠多次催討,被告潘某某一直未還。
2020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安鄉縣某鋼構彩瓦廠生意一直不景氣,為了能夠回籠資金繼續經營下去,原告安鄉縣某鋼構彩瓦廠于7月15日向安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潘某某償還所欠貨款51973元,并給付利息4678元。
考慮到被告所欠貨款不多,承辦該案的吳法官決定主持調解,經過面對面地做工作,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于2020年8月20日前償還鋼構彩瓦廠貨款51973元,如未按時償還,則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以51973元為基數,按年利率6%,自2019年1月31日起算至欠款償清之日止。
(安鄉縣法院 李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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